把决定权和解释权归给自己(我),而同时取消他人在价值问题上的决定权和解释权,这是非常严重的学理错误(同时也是政治错误)。许多人际冲突和文化冲突都与此有关。
简单地说,回报关系、因果关系和逻辑关系分别是社会、自然和思想的唯一有序性(order/kosmos),其他状态都是无序(disorder/choas)。
由于人的局限,所以没有人能够真正知道想要的是什么,都需要别人来告诉他什么才是他的真正需要,可是既然人人都不知道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别人也就不可能真的知道,于是世界分成两种人,一种是骗子,在骗别人什么是他的需要;另一种则是被骗的人……
现代社会里一些不入流的心理学家喜欢鼓吹人的主观态度和心情,就好像主观态度能够点铁成金。正如没有哪一种精神能够拯救饥饿的肉体,甚至也不能拯救无能的灵魂,同样也没有哪一种态度能够拯救不幸的人。
人们在赞同和允许某些行为时,并不是由于它是杰出的而只是由于它合乎自己的意志和利益,所以伦理赞同在本质上是出于私利的——这与知识赞同非常不同,知识赞同是出于公心或客观标准,除非某种知识赞同已经卷入了政治权力斗争(福柯的“知识/权力”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