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即使在现实中很劳碌,在心里总会希冀一种“桃源”状态,在那里,一切都可以依托别人替自己操劳。 中国人格的组成由很大一部分是“他制他律”而少“自我组织”的,因此一方面被造成自我压缩,不懂得为自己争取权利,整个“人”都被压得很低。
在中西,讨论”人“所用的叙事是截然不同的。在西方,是倾向于用心理学的语言,在中国人之间,即使是知识分子,也无所逃遁于道德化、人事化(包括政治化)语言之笼罩。换而言之,一切在西方是属于个人心理形态的状况都会被中国人予以”人事化“或“道德化”。
中国人不只是没有“个体”,轻易地将“人”分“类”,而且也没有“人格平等”的观念——他们整个“做人”的方法,就是建筑在“等级”与“层次”等考虑之上的。“非我族类”的这一整个“类”与自己的关系就只有两种可能:他们不是比自己高就是比自己低,永远也不能是与自己同等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