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西,讨论”人“所用的叙事是截然不同的。在西方,是倾向于用心理学的语言,在中国人之间,即使是知识分子,也无所逃遁于道德化、人事化(包括政治化)语言之笼罩。换而言之,一切在西方是属于个人心理形态的状况都会被中国人予以”人事化“或“道德化”。
中国人不只是没有“个体”,轻易地将“人”分“类”,而且也没有“人格平等”的观念——他们整个“做人”的方法,就是建筑在“等级”与“层次”等考虑之上的。“非我族类”的这一整个“类”与自己的关系就只有两种可能:他们不是比自己高就是比自己低,永远也不能是与自己同等的人类。
例如,在大陆,就有把心理问题“身体化”之外,还有人将它“人情化”的倾向。例如,在大陆,就有把心理问题与个人问题(例如“同性恋”)当作是道德问题处理的情况,这与西方人将中国人心目中的道德问题也当作是心里或社会问题处理情形,可以说刚好相反。中国人的道德基本上是指“社会道德”乃由群众压力或“人言可畏”所维持的。
而“层次”与“等级”正是中国人“做人”的渠道。事实上,这种对外客尊而不亲,对自己人亲而不尊的做法,也反映在组织成员对内对外的不同作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