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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是必须由他人来定义自己而又是用“等级”来对人估价的,因此,作为“人上人”,就必须由他人来垫底。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回应
尼采:只要是出现牺牲、服务以及仁爱的眼光的场合,那里就同时有欲主宰别人的意志。
中国人不只是没有“个体”,轻易地将“人”分“类”,而且也没有“人格平等”的观念——他们整个“做人”的方法,就是建筑在“等级”与“层次”等考虑之上的。“非我族类”的这一整个“类”与自己的关系就只有两种可能:他们不是比自己高就是比自己低,永远也不能是与自己同等的人类。
例如,在大陆,就有把心理问题“身体化”之外,还有人将它“人情化”的倾向。例如,在大陆,就有把心理问题与个人问题(例如“同性恋”)当作是道德问题处理的情况,这与西方人将中国人心目中的道德问题也当作是心里或社会问题处理情形,可以说刚好相反。中国人的道德基本上是指“社会道德”乃由群众压力或“人言可畏”所维持的。
而“层次”与“等级”正是中国人“做人”的渠道。事实上,这种对外客尊而不亲,对自己人亲而不尊的做法,也反映在组织成员对内对外的不同作风上。
每一个人都必须把自己的“身体”保存地好好的,才可以在将来回报父母,生男育女,传宗接代。一个人如果极力做好这一点,就会获得一个正面的社会形象。因此,如果一个人不够珍惜自己的身体,出现病痛,即使已经是成年人,长辈对他关心的口气也变成了责怪,于是,原本应该是“健康”的问题却变成了“道德”问题(亦即是不听话,不受教。)
这种“教养”自然是不重“个性”的培养,甚至是完全抹掉“个性”的,因此遂造成了“专门学人”的倾向,亦即是说:中国人总不能由本身去确立“自我”价值,而必须常常以别人为“学习”对象。
中国人儿童化的倾向的内容之一就是:在自己的“身体化”需要获得别人“有心”的照顾之时,就会向对方交心。在面对权威时,这个“二人”对应关系就会演变于“听话”于对方。
此外,就是对人或事物的爱憎不分明,亦即是说:对自己喜爱的人物缺乏强烈的冲动去表达,对自己不喜爱的人与事则倾向于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不懂得明朗地告诉自己与别人:有些条件是自己能够接受的,有些条件则是自己不能够接受的。
在中国人自诩为“无性”、“老实”’的地方,西方心理学家却看到了一种宠坏的人格,一种不求自己去表现浪漫风趣,不去理性地面对障碍,却幻想对方会无限度地来迁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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