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 Sherry 的书摘 add关注

伦理学是人类各种制度(从生活制度、文化制度到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元理论(meta-theory)。

《论可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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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能为了幸福而放弃某些快乐,但绝没有人为了快乐而放弃幸福,如果有人宁愿要快乐而不要幸福,事实上只不过是他没有能力去获得幸福,比如他怯懦、平庸、愚蠢或变态地对待生活。

《论可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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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作出这样的牺牲是因为这种牺牲是他的意愿,并且这种牺牲虽然失去了某些利益,但却使他在精神上有所收获。对自己在任何一种意义上都毫无意义的牺牲绝不是一种自愿的伦理行为而是受迫害。

《论可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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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情况下,对话的真实性质是威胁、利诱和欺骗。被假定为具有权力或影响力的“话语”(discourse)的本质就是欺骗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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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喜欢说,苦尽甘来。这不是关于幸福的理解而只是关于利益的理解。

《论可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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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代表某种规范体系的伦理学都是反对生活的理论,它错把伦理学搞成了社会科学,它总是劝导每一个人去过“标准”的生活,即按照他人的标准过生活,这正是使生活变得没有意义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论可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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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程序合理性(形式)去回避或掩盖实质合理性(内容)问题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这种现象在法律、管理制度、教育体制、考试标准/审查制度中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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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诱惑下,伦理很容易附属于政治而成为政治的宣传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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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某人需要实际帮助时我们给他以同情,而当他要独立行事时我们却又插手。

《论可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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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从“应该做某事”推不出“应该做某事是好的”,义务论的观点注定是错误的,因为没有一条应该的规范是既普遍又公正的。“应该”的规范总是基于利益的行为策略,它表现为劝导或威胁。

《论可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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