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ort_contacts 《论可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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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300115740 作者:赵汀阳

人们在赞同和允许某些行为时,并不是由于它是杰出的而只是由于它合乎自己的意志和利益,所以伦理赞同在本质上是出于私利的——这与知识赞同非常不同,知识赞同是出于公心或客观标准,除非某种知识赞同已经卷入了政治权力斗争(福柯的“知识/权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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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回应

无差别的、不分层次的爱会产生一个对坏人比较有利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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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回应

由于人的局限,所以没有人能够真正知道想要的是什么,都需要别人来告诉他什么才是他的真正需要,可是既然人人都不知道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别人也就不可能真的知道,于是世界分成两种人,一种是骗子,在骗别人什么是他的需要;另一种则是被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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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回应

适当比例的痛苦有助于维持对快乐的敏感,而足够多的快乐则保证生活不至于不堪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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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回应

人需要按照人性的规律去生活,而不是按照社会制度、规范和各种标准化的指标去生活,那些都是给机器的,甚至不是给动物的。我们可以看到动物园和马戏团里的动物过着多么悲惨的生活,也就可以知道人们过着什么样悲惨的生活,显然,人用来整理人的标准化规范要比整理动物的规则还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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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回应

人们喜欢说,苦尽甘来。这不是关于幸福的理解而只是关于利益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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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回应

凡是代表某种规范体系的伦理学都是反对生活的理论,它错把伦理学搞成了社会科学,它总是劝导每一个人去过“标准”的生活,即按照他人的标准过生活,这正是使生活变得没有意义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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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回应

以程序合理性(形式)去回避或掩盖实质合理性(内容)问题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这种现象在法律、管理制度、教育体制、考试标准/审查制度中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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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回应

当某人需要实际帮助时我们给他以同情,而当他要独立行事时我们却又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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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回应

由于从“应该做某事”推不出“应该做某事是好的”,义务论的观点注定是错误的,因为没有一条应该的规范是既普遍又公正的。“应该”的规范总是基于利益的行为策略,它表现为劝导或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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