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拥有理智;人是生命,一种意识到自我存在的生命。人意识到自己,他人,人的过去和发展前途的可能性。人对他的单一存在的觉悟,对他短暂生命的觉悟,人意识到生不由己,死的必然,人知道自己的孤独和与世隔绝,意识到面对社会和自然的威力自己的无能为力——所有这一切都使他的特殊和孤寂的存在成为无法忍受的监禁。如果人不能从他的监狱中解放出来和打碎这一监狱,如果他不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同他人或周围世界结合在一起,他就会疯狂。
在今日的西方社会,同一组人结合仍然是克服孤独感最常用的方法。在这种结合中,参加者为了使自己属于这一组人而失去了大部分个性。如果我与他人完全一样,我的感情、思想与他人一致,我的衣着、习惯和看法都与这一组人的楷模看齐,我就可得救,就不会再经历可怕的孤独。
通过创造性的劳动达到的统一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统一。通过纵欲达到的统一是暂时的。通过同一组人同一和适应这一组人达到的统一仅仅是一种假统一。对人类存在问题的真正的和全面的回答是要在爱中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统一。
有创造性的人对“给”的理解完全不同。他们认为“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体验到生命力的升华使我充满了欢乐。我感觉到自己生气勃勃,因而欣喜万分。“给”比“得”带来更多的愉快,这不是因为“给”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表现了我的生命力。
马克思极其优美地表达了上述思想。他说:“如果你以人就是人以及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充满人性的关系为先决条件,那么你只能用爱去换爱,用信任换取信任。如果你想欣赏艺术,你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对他人施加影响,你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对他人施加影响,你必须是一个能促进和鼓舞他人的人。你同人及自然的每一种关系必须是你真正个人生活的一种特定的、符合你的意志对象的表现。如果你在爱别人,但却没有唤起他人的爱,也就是你的爱作为一种爱情不能使对方产生爱情,如果作为一个正在爱的人你不能把自己变成一个被人爱的人,那么你的爱情是软弱无力的,是一种不幸。”
我希望一个被我爱的人应该以他自己的方式和为了自己去成长、发展,而不是服务于我。如果我爱他人,我应该感到和他一致,而且接受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以便使我能把他当作使用的对象。只有当我自己达到独立,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独立地走自己的路,即不想去控制和利用别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尊重对方才成为可能。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会有爱情。
“一天当中,有太阳升起的时候,也有下沉的时候。人生也一样,有白天和黑夜,只是不会像真正的太阳那样,有定时的日出和日落。看个人,有些人一辈子都活在太阳的照耀下,也有些人不得不一直活在漆黑的深夜里。人害怕的,就是本来一直存在的太阳落下不再升起,也就是非常害怕原本照在身上的光芒消失。”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吧?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