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写作时,总是孤身一人。作品实际上是个人的独白,是一些发出的信。我觉得自己太缺少与人交流的机会——我相信,这是写严肃文学的人共同的体会。但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有自己,还有别人;除了身边的人,还有整个人类。写作的意义,就在于与人交流。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在写。
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我能记住自己读过的每一本有趣的书,而无趣的书则连书名都不会记得。但是不仅是我,大家都快要忘记有趣是什么了。
这件事好有一比:我们俩就像是浮士德,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做出了好东西给你,活得不顺心也怪你。当然,我也是有一点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和卫公有一定差距。故此我可以想像那个魔鬼就坐在我的对面,狞笑着对我说:你连个费尔马定理都证不出,谁要你那糟兮兮中的灵魂!你给我拿回去!(但是我不知道魔鬼为什么也爱好数学,这对我是个不解之谜)。这就是我不敢酗酒闹事的原因。我和我的同事都是这样的,工资很低,没有住房,但也只敢腹诽,不敢闹事,因为我们毕竟没有证出什么东西。
天明时分,凤凰寨里满是冷牛奶般的雾。这种东西有霜血的颜色,但没有霜雪那样冷。在清晨,雾带来光线──雾里有很多细小的水点,每一粒都发着白光,合起来就是白茫茫的一片。
一年四季,城里的大河上都有弄潮儿。尤其是黑白两色的冬季,更是弄潮的最佳季节;此时河上佳丽如云……那些长发披肩的美洲人在画肪上,脱下白色的亵袍,轻巧地跃入水中。此后,黑色的水面下映出她们白色的身体。然后她们就在水下无声无息地滑动着,就如梦里天空中的云……这座城市是属于我的,散发着冷冽的香气。在这座城中,一切人名、地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实质。